400多名大学生接受了重庆市一银行助学贷款,却未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多次催讨无果,近日,只得向渝中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据悉,此案总金额达到496万余元。 欠贷不还银行无奈起诉: 大学期间,部分学生因家庭困难等原因,与银行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约定金额及归还时间。我市一银行向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美术学院等五所高校的大学生,提供了助学贷款。但到了还贷时间,部分学生却未归还。根据学生留下的手机和家庭电话,银行多次催讨,但都无果。 据统计,距今仍有400余名学生拖欠助学贷款,银行无奈只好起诉到法院。此次案件标的总额高达496万余元。 拖欠贷款有三种情况: “我现在每月工资800元,生活费都不够,叫我怎么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学生称。2004年,该学生向银行借款了6000余元,按双方约定今年应该偿还。但毕业后,该学生在一家公司当文员,每月工资只有800元左右,除了生活费,根本无力偿还贷款。 该学生说,自己不是不想偿还,的确没有能力,现在接到银行的电话就害怕。 记者了解到,拖欠贷款的学生大致分为3类:部分的确因就业困难,无力偿还贷款;部分因毕业等原因流动性大,银行无法催收;还有部分就是信用意识较差,抱有侥幸心理拖欠贷款。 法院劝其主动还款 法院经过审查后发现,400余名拖欠助学贷款的学生,绝大部分已经毕业离校,送达法律文书有极大困难。 法院相关人士介绍,虽然助学贷款少的只有数千元,多则数万元,但拖欠不还后果其实很严重。当前我国正在建立诚信社会,公民信用信息系统亦日趋完备,拖欠贷款的行为会影响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一旦造成信用不良,将带来诸多不便。 “争取欠贷学生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就案办案,以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人士介绍,法院将加强与银行的沟通,积极向银行提出规范贷款操作流程、加强风险控制、完善个人征信系统等司法建议。(记者 卢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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