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魏县破井村村民申社林面对记者,一脸冤屈。申社林说,前不久,他被派出所拘留在看守所,待了8天才被放出来。而其实他并未犯任何触犯法律的事儿,起因是儿子与他人发生的一场争执。至今,他仍对派出所执法目的存疑。 申社林家住魏县大磨乡破井村,目前,他在院堡村开间店面做生意。他说,儿子申合光在4月27日晚上,跟一位朋友喝酒。谁料出门时,他的朋友不慎跌倒,嘴上被摔破。于是,申合光便用电动车载其赶往村里的卫生院。 申社林听儿子讲,期间,值班医生查看其朋友伤势后,告诉他们必须得先缝补伤口再上药,而他不能缝补,也无法上药。申合光和朋友则建议医生对伤口进行简单清洗、上药处理,对方拒绝。一时,双方争执不下,发生言语冲突,“并没打架”。 儿子很长时间不回家,做父亲的便去寻找,最终在卫生院找到。申社林说,他用摩托车将儿子载回家,而儿子的朋友则骑电动车自己回了家,嘴上伤口自己回家后做了处理。 按照申社林的说法,事发第二天,魏县公安局院堡派出所的三个人找到他,要他“去派出所一趟”。他没有答应。第四天时,院堡派出所的两个人在其店面中,没有出示传票便将其带往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问他在卫生院都干了什么,骂人没有,打人没有等等。 对于派出所民警的讯问,申社林一概否认。并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他说,民警说他“不老实”,让他蹲在地上。后来,有所谓中间人来说情,数额从3000元降到2000元,直至500元,但申认为自己没错,不答应交纳所谓“罚款”。最终,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将其拘留在看守所,自此,一待8天。 从看守所出来前,申社林被告知要交治安处罚500元,申未答应。当日下午16时多,在办理相关手续后,申社林回到家中。越想越气,“自己没犯法,却被关进看守所”,他要给自己讨个说法。 7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院堡派出所,在所长办公室,一名自称姓刘的民警称领导不在单位,若采访需经县局同意为由,并称将就此事向领导汇报。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至记者2日19时发稿,未接到对方答复。 据了解,申社林已聘请律师,并积极取证,表示定要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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