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网上购物,已经成为现代人购物的时尚,有些不法商人就是瞅准了网购者对于网站的“信赖”,不少人大肆注册开店售假,以获取非法利益。日前,河南省夏邑县一对农民夫妻被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分别获刑和罚金。 2010年4月,夏邑县一对农民夫妻黄某、何某,听人说在淘宝网上开店能够赚钱,于是经过“高人”面授机宜,夫妻二人带着何某的娘家父母来到郑州市,租好房子后,购买了加工枣制品的工具,以及假冒的“好想你”包装袋和电脑。之后,黄某负责在淘宝网上注册开店,与买家对谈和回收货款;其他人负责加工、包装和发运。刚开始生意不太好,二人又用双方父母等人的身份证共开了七家网店,截至案发时,售出大枣制品金额达4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何某夫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在很短时间内,销售金额达44万余元,二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且系共犯,由于被告人何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决定对其减轻处罚。遂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3万元;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法官提醒,打击此类犯罪需要多个部门协作,首先是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作为此类犯罪,要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能进入刑事阶段,不然的话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夏邑县副院长王相云提醒消费者:“对消费者而言,当确定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时,不要自认倒霉,恰恰就是你的忍气吞声助长了售假风气的蔓延,应保留物流配送单、购买记录等相关证据,并尽快到当地工商、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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