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2012年2月,检察机关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未提出上诉。 记者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5月18日,该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一审宣判。截至5月28日,十天法定上诉期限届满,被告人赖昌星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近日,赖昌星将被押送监狱服刑。 赖昌星判决生效,13年追捕尘埃落定。据了解,截止至2012年5月28日,赖昌星未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自判决起10日内不上诉,判决生效,自此,赖昌星案判决生效,追捕了13年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 我国追缴赖昌星国外资产: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其转移的境外资产如何处理?有关部门正进一步了解赖国外资产状况,拟与加拿大签返还协议。两国如何分配被没收财产?有关部门表示主要视该国执法合作中贡献大小来定。“这是斗争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基于解决问题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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