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2月29日电 因带手机、吃方便面,河南长垣县第一中学21名学生日前被劝退、取消学籍。此事经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9日,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对此事目前尚不清楚,将介入调查。 据稍前媒体报道,长垣一中有21名学生因带手机到校,违反校方“六条禁令”,被“劝退,取消学籍”。此事引起了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一名当事学生的家长张女士说,自己上高一的女儿因为上厕所借室友的手机照明用,被老师发现有亮光,一天后,她就接到“劝退”的书面通知。张女士认为女儿很冤。而另一名读高二的小刘在宿舍用手机给父亲打电话要资料费,被学校“开除”了。 对携带手机进校的学生,遭到劝退并取消学籍的严厉处罚,缘于长垣一中颁布的“六条禁令”——禁止外出上网、禁止考试作弊、禁止谈情说爱、禁止打架骂人、禁止带手机、禁止吸烟喝酒,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即被取消学籍;“七项不准”包括不准带学校配发以外的书籍,不准带篮球足球,不准吃零食,不准使用MP3、MP4等电子设备等,违反会被扣除相应学分,学分扣到一定限度会被劝退。 不过,最令长垣一中学生们难以接受的是,在学生们看来仅仅因为一些“小事”,学生就有“被劝退”的可能。据小刘介绍,上学期有位学生因两次被发现吃方便面,达到扣分限度被劝退了。 对于学生的严厉处罚,长垣一中办公室主任李学占向媒体证实确有此事,“制度出台半年多了,学生和家长都在‘协议书’上签过字,同意遵守校规。”李学占说,学校此前有不少管理漏洞,新校长上任后,严抓纪律和教学,此举的目的就是加强管理,避免学生沉迷网络。 李学占称,作出开除的决定是因为学校已经对制度再三强调,可这些学生无视校纪,“学校已强调半年了,只能按规定行事。” 记者查看了2010年河南省教育厅出台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32条称,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长垣一中的做法显然违反高中学籍管理规定。长垣县教育局一位段姓副局长也证实,学校这样劝退学生是不应该的,且学校的“六条禁令”等制度未在县教育局备案。 29日15时许,河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刘姓工作人员称对长垣一中因为学生携带手机进行劝退、取消学籍的事情尚不清楚,也没有关注到媒体对此事的报道。 这些被劝退、取消学籍的学生,能否回到学校继续上学?对此,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就此事马上向新乡市教育局核实,明天(3月1日)下午向媒体反馈情况。如果情况复杂,省教育厅将会派人前往当地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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