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玉溪打工的刘宗全,将一岁零八个月的儿子托管给了当地一家民办幼儿园,可孩子才上学四天,就出现了意外。 在幼儿园吃东西噎死了,夸张的是,幼儿园园长偷偷将孩子的尸体挖坑埋了。事发后,这个园长仅被拘留8天,罚款呢?200元!!
3月31号早上,刘宗全将孩子送上幼儿园校车。傍晚7点多,刘宗全突然接到幼儿园老师打来的电话,说儿子走失了。 刘宗全急忙报了警,和70多位老乡找遍了玉溪的大街小巷,始终不见儿子踪影。刘宗全再次拨打了幼儿园园长唐成艳的电话,被告知园方已经报警。4月1号下午,民警将园长唐成艳和幼儿园驾驶员郭一至带到派出所询问,两人才交代,刘云翔根本没有走失,而是死亡了。 孩子死亡后,园长唐成艳除了向家长和民警谎称走失外,还和驾驶员一起,私自将孩子的尸体挖坑埋了。经过法医鉴定,刘云翔死亡的原因是异物阻塞气道导致窒息死亡,并排除了他杀嫌疑。但是在死亡鉴定通知书上,记者发现尸体的右额顶部有擦伤,左额顶部、左额部、右肘窝、右脚踝都有针眼。孩子上幼儿园仅仅四天的时间,这些针眼是怎么来的?又为什么会突然被异物阻塞窒息死亡?这一切都成了谜。根据警方通报,幼儿园园长唐成艳和驾驶员郭一至唐因谎报案情,分别被给予8日、5日拘留,并处2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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